今天講的是java語言的表達規范,主要講了關于分隔符、標識符、關鍵字、注釋、數據類型的具體規定,以及相關的編碼慣例。
2.1
分隔符
分隔符就是起到分隔作用的符號。分隔符示例如下圖:
2.2
標識符
ˉ
標識符(identifier)
:
起到標識作用的符號。
ˉ
標識符的命名規則
標識符必須以字符、下劃線(“_”)或美元符(“$”)開頭,后跟字符、下劃線、美元符或數字(0~9)。
長度無限制。
注意:
注意:
如上圖:
Java標識符的拼寫是大小寫敏感的,即區分大小寫, a和A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標識符。
不允許Java關鍵字(參見下一節)做標識符
2.3
關鍵字
ˉ
關鍵字(Keyword)
Java語言將一些特定的單詞(或字符序列)保留做專門用途,這些單詞或字符序列被稱為關鍵字(Keyword)或保留字(Reserved Word)。
Goto和const雖未起任何作用,但為避免無用也被作為關鍵字保留下來;
True和false雖不是關鍵字,但也已被用作專門用途,因此不可做標識符使用;
Java關鍵字都是小寫。
2.4
注釋
ˉ
注釋
是對源程序起解釋說明作用的文本信息,適當的使用注釋可以增強程序代碼的可讀性和可維護性。
是對源程序起解釋說明作用的文本信息,適當的使用注釋可以增強程序代碼的可讀性和可維護性。
ˉ
注釋的格式
以//開頭,注釋內容從//開始到本行行尾結束;
以/*開頭,直到遇到*/結束,注釋內容可以跨行,適用于內容較長的注釋;
以/**開頭,直到遇到*/結束,注釋內容可以跨行。使用JDK中提供的文檔化工具javadoc可以將這種注釋的內容提取出來自動生成軟件說明文檔 。
2.5
數據類型
ˉ
數據類型的分類
將數據按數據性質進行分類,每一類稱為一種數據類型(datatype)。數據類型定義了數據的性質、取值范圍、存儲方式以及對數據所能進行的運算和操作。
ˉ
基本數據類型
基本數據類型是Java語言中預定義的、
長度固定的
、不能再分的類型,數據類型的名字被當作關鍵字保留,并且都是小寫的。
變量
變量的聲明
<類型> <變量名> [=<初值>][,<變量名>[=<初值>]…];
int a,b; float var=1.2f; char c1,c2=‘a’;
<類型> <變量名> [=<初值>][,<變量名>[=<初值>]…];
int a,b; float var=1.2f; char c1,c2=‘a’;
變量的作用域
變量的作用域也稱變量的作用范圍,即一個變量在多大的范圍內可以使用。
類中聲明的變量
方法中聲明的變量
復合語句中聲明的變量
變量的作用域也稱變量的作用范圍,即一個變量在多大的范圍內可以使用。
類中聲明的變量
方法中聲明的變量
復合語句中聲明的變量
2.6
編碼慣例
ˉ
文件的組織
建議一個源文件中只定義一個Java類或接口,無論該類或接口是否被聲明為public的,文件名都以類名來命名。源文件中各成分的出現順序為:
開始的注釋、
package
語句、
import
語句、類
/
接口聲明
在一個Java類中,各種成分的排列本無嚴格規定,也沒有特別通用的慣例,為便于初學者掌握,這里也給出一個推薦的順序:
屬性聲明、構造方法聲明、
static
語句、普通方法聲明、
main
方法聲明、內部類的聲明
ˉ
分隔與縮進
好的分隔包括換行和縮進,能夠保證程序層次清晰,以增強可讀性。主要是使用空格符、制表符、換行符及小括號。
ˉ
聲明語句
建議每行聲明一個變量,并盡量在聲明的同時對其進行初始化,除非其初值尚不確定。局部變量應在其所在的方法或語句的開頭集中聲明。也應避免將變量不必要的聲明在外層范圍中,否則會影響代碼的可讀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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